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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空抛物违法,那可以“高空泼水”吗?

发布日期:2022-10-08 10:05浏览次数:

 

​走在路上,突然一盆脏水从天而降。

 

9月21日,家住渝北洛碛镇的胡女士和李女士就遇到了这样一件烦心事,二人在小区内散步时突然被一盆从天而降的脏水淋湿。随后,惊魂未定的胡女士立即拨打110报警。

 

渝北区公安分局洛碛派出所接警后,立即前往现场进行调查。民警发现,泼水的位置在小区某栋高层楼下,地面上有大量水迹和少量厨余残渣,胡女士和李女士的腿部、手臂有轻微擦伤。

 

“在路上走的好好的,莫名被泼了一身洗碗水,楼上住户啷个能随便向楼下泼洗碗水呢!真是太气人了!”胡女士说。

 

小区住户多、楼层高,为尽快找到泼水者,民警通过逐户走访和查看监控,找到了住在26楼的泼水男子李某。

 

面对民警的询问,李某如实承认了自己高空泼水的事实。李某称,其当天在厨房洗完碗后,为图一时省事便随手将洗碗水从厨房窗户泼了出去。

 

民警对其高空泼水的行为进行了批评教育,李某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表示今后不会随意高空抛物、泼水,并主动向胡女士和李女士赔礼道歉,支付相关医疗费用。

 

在警方的调解下,胡女士和李女士对李某高空泼水的行为表示谅解,不再追究其责任。

警方提醒

高空抛物行为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随意高空抛物,要承担法律责任。

 

广大市民要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提高安全和法律意识,杜绝高空抛物,共同守护我们头顶上的安全。

 

一旦发现高空抛物行为,要及时向警方报案

 

相关法律法规

 
 
 
 

 

高空抛物不仅是不文明行为,

严重的高空抛物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高空抛物,已入刑法。

 

2021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正式施行,增加了高空抛物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物业禁止高空抛物的温馨提示
 
 
 
1. 请业主加大对周边高空抛物行为的监督,发现情况及时制止,引导家人及亲友杜绝高空抛物行为,看管好自家小孩,避免因小孩随意高空抛物造成事故的发生。
 
2. 请业主不要在室外阳台外沿及窗户外沿摆放盆栽、放置拖把等物品,经常检查窗户、空调支架等是否牢固,所安装防盗网、窗台外立面是否存在开裂松动现象,如有松动应及时加固。
 
3. 请勿随意丢弃烟头等易引发火灾的杂物,以免发生火灾。
 
4. 装修的业主,请要求装修单位在施工前做好阳台、窗户的围蔽工作,避免施工材料及建筑垃圾坠落造成人员伤亡。在进行高空维修、擦拭玻璃、清洗外墙等高空作业时,要做好防护措施,避免物品不慎坠落伤人。
 
5. 充分认识高空抛物的危害性及肇事者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养成文明的生活习惯,杜绝高空抛物。 
 
6. 请家长需要做好儿童教育工作,注重言传身教,用模范行为教育自己的小孩从小做文明之人,行文明之举,教育好孩子不要往楼下乱扔垃圾、杂物。 
 
7. 高空抛物事关全体业主的人身安全,人人都有监督高空抛物行为的义务,请大家相互监督和提醒,如果发现有人高空抛物随时进行举报,全力做好提醒工作。
 

 
 
 
 
 
 

让我们共同营造

和谐、安宁、温馨的小区环境,
杜绝高空抛物,
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文章内容来源:渝北公安在线、物业管理圈。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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