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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将建立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

发布日期:2022-08-12 23:11浏览次数:


近日,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印发《关于建立农业文化遗产名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加强农业文化遗产的挖掘、保护、传承和利用,确定建立全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

 


农业文化遗产是见证和传承发展中华优秀农耕文化的重要载体,发掘、认定农业文化遗产,是传承优秀传统文化和促进乡村文化振兴的基础性工作。通知指出,通过涵养培植农业文化遗产,促进农业文化遗产保护与发展,对于带动乡村产业融合发展、加强农村思想道德教育和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等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农业文化遗产是指人类与其所处环境协同发展,创造并传承,至今仍在使用的、独特的农业系统,具有丰富的农业生物多样性、完善的传统知识技术体系和独特的农业生态景观。


上述通知明确,申报条件参考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条件:


一是具有传承发展优秀农耕文化的重要价值。农业文化遗产的传承历史至少100年以上,在农业物种起源、重大的技术和制度创新传播中有着重要意义,且至今仍具有较强的生产功能,对当地农业生产、农民增收和社会福祉等起着重要作用。


二是具有明确的核心保护要素和核心保护区域。核心保护要素包括农业物种、生产方式、农村社会习俗等多个方面,并有明显的关联性;核心保护区域以行政村为单位,不仅包括农业生产系统,也包括传统乡土文化系统和山水林田湖生态系统。


三是具有特色鲜明的传统农业产业和知识技术体系。农业文化遗产的农业产业特色鲜明,蕴含资源利用、水土保持、生物多样性保护、气候调节与适应、病虫草害控制、养分循环等方面的传统农业知识和技术,具有一定的科学价值和实践意义。


四是具有以农业为基础的乡土文化传统和农业生态景观。包括农业生产经营制度、农产品加工制作方法和农业生态景观等,蕴含着丰富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和道德规范,体现了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传统智慧,文化传承价值较高。


五是存在消亡的风险。面临自然灾害、气候变化、生物入侵等自然因素和工业化、城镇化、农业新技术、外来文化等社会因素的影响,农业物种、传统技术、农业景观、文化表现形式等不断减少、减弱,存在消亡的风险。


六是当地农民群众具有较强的保护传承意识。遗产地农民群众对遗产的认知度较高,超过50%的人口支持申报农业文化遗产,拥有以遗产保护传承为主要任务的文化志愿服务组织和技术支撑力量。


据悉,山东省已通过认定的7个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直接纳入全省农业文化遗产名录。各市在认真核实2016年农业文化遗产普查的46个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候选项目的基础上,根据申报条件要求,深入挖掘当地农业文化遗产,积极组织申报。

中国重要农业文化遗产候选项目名单

济南(25个)

山东历城白菜栽培系统、山东历城核桃栽培系统、山东章丘大葱栽培系统、山东章丘龙山小米种植系统、山东章丘明水香稻文化系统、山东章丘明水白莲藕栽培系统、山东章丘鲍芹栽培系统、山东章丘核桃栽培系统、山东章丘花椒栽培系统、山东章丘香椿文化系统、山东章丘甲鱼养殖系统、山东长清瓜蒌栽培系统、山东长清张夏玉杏栽培系统、山东长清茶文化系统、山东长清灵岩御菊栽培系统、山东雪野古栗林、山东莱芜鸡腿葱栽培系统、山东莱城白花丹参种植系统、山东莱城花椒栽培系统、山东莱城姜栽培系统、山东莱城朱砂桃栽培系统、山东莱城山楂栽培系统、山东莱城黑山羊养殖系统、山东莱城黑猪养殖系统、山东莱城大蒜栽培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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